12月17日上午,63岁的李广西系独生子女家庭男主人,是一个老年残疾人;前往湖北保康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11楼递交材料,继续为自己18年连续工作的工龄所对应的养老保险退休问题。

李广西的事情并不复杂:确认其1987年至2004年的18年连续工作事实,要求环保局依法交养老保险的法定义务。但这件事,他已经反复奔走了近三年。

▲事发地现场:湖北保康县生态环境分局11楼
从李广西2025年12月3日投诉材料显示,因他有书法盆景雕刻的特长,1987年,因特长,在环保局姜领导的关心下,派人从沙市(李某打工的地方)接回保康,进入保康县原腊梅管理处工作,直至2004年单位改制,被以“买断工龄”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始终未能建立完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3前年因病伤失劳动能力以来,多次通过信访、复议等方式申请解决养老问题,却始终被卡在两个理由上:一是其身份被认定为“临时工”,二是当年签署过“买断协议”,视为权利已一次性处理完毕。临时工不存在买断,买断了又说李某是临时工,自相矛盾。明显违背劳动法。工作前的18年怎么买断。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应交保险的法定义务。短期亏了国家,长期结果是受害了李某。

蜡梅管理处的盆景在京获奖并与根雕同时入编1991年保康县志

员工买断工龄在我国合法吗?
"买断工龄"行为违法,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所以单纯以"买断工龄"的形式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合法的。此类操作通常伴随未依法缴纳社保(如医保,失业保险等法定义务。
李某正是这种情况,事实上1996实现保险到2004年环保局应担负9年的法定义务。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督办了,湖北省信访局也督办,襄阳市(071012345)催办了,保康县领导批示了,信访部门负责人曾明确关注并推动此事,社保部门也曾介入协调。保康县人社局回复让环保局交15年1.5万,每年按(1000交);这样退休能领200元退休金;但关键阻力始终存在于原用人单位——环保部门。其回应逻辑高度一致:“没有政策依据”“已经签订买断协议”。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李某18年的连续工作经历并无实质争议。工资表、补偿不到位、买断年限本身,都反向证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一个为公共机构连续劳动近二十年的人,却被排除在基本养老保障之外,这本身就显得难以理解。说轻一点贪藏政策法律,说重一点漠视制度自信。
李某的遭遇,清晰暴露了几个关键梗阻:责任主体不愿承接历史义务;政策执行缺乏;个体维权成本远高于制度纠错成本。最终,问题被一再拖延,直至演变为生命风险。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