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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教育系统非在编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时间:2012/6/17 9:49:46 点击:

  核心提示:以下信息为嘉定区教育提供,021嘉定人才网仅提供信息转载,为方便相关人员了解政策法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信息或者进一步了解,请直接与教育局联系。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编办等五部门...
以下信息为嘉定区教育提供,021嘉定人才网仅提供信息转载,为方便相关人员了解政策法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政策信息或者进一步了解,请直接与教育局联系。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嘉定人才市场
清理规范本区区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使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6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的管理工作,现就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招录使用的问题
1、非在编协助管理专技、后勤岗位的招录使用必须在每年7月由教育局核定的非在编计划数内使用。各单位使用的非在编人员必须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
2、招录使用的用工形式
非在编协助管理专技岗位一般均使用退休返聘人员,其中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可实行劳务派遣用工。
非在编协助管理专技岗位中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员,必须通过非在编岗位公开招录后进行使用。
非在编后勤岗位的使用由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要求自行进行招录,通过嘉定区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后办理用工手续。
3、新招录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年龄要求
女性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若用工时已有社会保险缴费经历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关于后勤岗位中技术工种人员使用的问题
参照《关于完善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聘用工作的意见》(嘉人[2000]第92号)、《关于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聘用制的通知》(嘉教人[1996]第19号)和《嘉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嘉委办[201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1、非在编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结构比例
非在编技术工人中,中级工及其以上技术等级在本单位非在编技术工人岗位中的比例不超过50%,其中高级工的比例不超过10%。
工业学校、职业学校中的非在编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工作嘉定最新招聘信息和生产需要可根据以上比例使用相应数量的高级技工。
2、技术工人岗位知识技能要求
1)初级技工的使用,必须具有初级技工等级证书(不含操作证书或上岗证)。
2)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在初级工岗位任满五年以上的,可任中级工岗位。
3)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文化程度相当高中及以上,在中级工岗位任满五年以上的,可任高级工岗位。
3、目前根据以上比例已超出标准使用在高、中级技工岗位的,应当通过自然减员、解除合同等办法逐步消化。

三、关于工资待遇的问题
1、各单位应制定非在编人员工资分配方案,并加大考核力度。非在编人员工资分配方案于每年6月30日之前交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
2、目前已兑现相应技工工资待遇但无相应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限其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否则将不得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3、2012年4月1日起执行的各岗位人员的基础工资和岗位津贴标准,嘉定人才市场参考《嘉定区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工资指导表》。今后各岗位的基础工资参照当年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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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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